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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泰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做到“四个到位”
2007/12/21 10:06:00
自9月份全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,泰安市农业部门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,突出重点, 强化组织,层层发动,加强督导,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圆满完成。

  (一)组织周密,措施落实到位。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,市农业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,分管局长任副组长,有关科室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各县(市、区)也都成立了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,明确了牵头部门;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,明确了整治的具体目标、任务和重点,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;同时层层组织督导组,普遍加大督导力度,实行包县(市、区)、包片、包乡镇、包村,做到了上下联动,使整个整治工作扎实有效。

  (二)氛围浓厚,宣传教育到位。一是利用会议、培训、送科技下乡、印发宣传资料、张贴宣传标语、出黑板报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、企业、基地、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。二是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,重点介绍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泰安市农药经营与使用监督管理办法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、典型经验、基本知识等。活动期间,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60多辆次,宣传人员670多人,散发宣传资料6万余份。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,大大增强了社会各界、广大农产品生产者、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鉴别能力,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。

  (三)重点突出,专项检查到位。针对整治的重点区域、重点产品以及薄弱环节,积极开展农药市场整治、种植业生产基地整治行动、认证产品整治、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“四大整治行动”。各县(市、区)普遍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,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12人次,检查经营主体1105个,查获案件18起,查处违法产品货值11.2万元,取缔无证经营主体10个。其中,累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8家,农药销售店1296家,检查农药使用单位、农户288家,收缴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5.6吨,全部进行封存。各类生产基地、示范区管理进一步加强,多数已经建立起统一的基地管理制度、田间管理档案以及检测制度等,基地建设与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。全市各级蔬菜农药残留累计检测样品2328个,检出数量33个,检出率为1.41%,比上半年的检出率6.6%降低了4.1个百分点。

  (四)协调沟通,支持扶持到位。各县(市、区)抓住机遇,力求做到“四个带头”,即带头紧跟形势,强化思想观念;带头参加专项整治行动,积极主动地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;带头抓好治本,实行标本兼治;带头参加安全行动,充分发挥模范作用。特别是积极协调沟通各相关单位,争取各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支持扶持。农产品质量检测、农业执法队伍编制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等有了新的突破。如肥城市政府总投资1000多万元兴建高标准的有机蔬菜检测中心;东平县政府为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购置50万元的仪器设备。

来源:山东省农业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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